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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小磁铁成玩具安全大隐患

  hth华体会近日,经宁波检验检疫局轻工产品检测中心检测,一批三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纸制玩具因含有危险磁铁被判不合格。玩具中小磁铁的磁通量为限值的两倍之多(限值为50kG2mm2),不符合ASTM F963中“4.38磁铁”相关规定。国际上对含有危险磁铁玩具的召回也是屡见不鲜。2016年6月24日,欧盟成员国西班牙通过欧盟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一批产自中国的具有益智拼图功能木制钓鱼玩具发布不合格通报,并责令企业从消费者手中全部召回,原因是该玩具内部包含的小磁铁可能脱落被儿童吞食引发事故。这已是欧盟今年第6次对磁性玩具发布不合格通报。除欧盟外,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近年来也都开始对磁性玩具采取严格的市场监管。强磁性玩具不仅面临召回,涉事企业还频频遭遇主管机构的法律诉讼,出口风险需防范。

  与传统玩具相比,磁性玩具因为造型多变,功能新奇近年来成为市场新宠,但由于其风险较高也成为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敏感商品。随着工艺发展,玩具中磁体的磁力越来越大,尺寸则越做越小,而磁体小型化意味着它被儿童意外吞食的风险剧增,普通小物件被吞食就可能造成窒息,强磁性的小磁体被吞咽,除了窒息外,它们还会在消化道内相互吸引,导致胃肠穿孔、梗阻和破裂等严重后果。

  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的统计,仅2009年-2013年,美国因吞食小磁体导致的手术案例就达2900起,其中包括女童致死事件。而国内报道的同类案例也屡屡发生。如媒体报道,2015年江苏镇江一女童误吞多粒名为“巴克球”的玩具小磁体,最终在X光机协助下手术三个小时才保住生命。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去年曾专门就磁性玩具发布风险警示。但2016年以来,浙江、上海、江苏等地仍频现类似事故。

  鉴于此类玩具对儿童的安全风险巨大,CPSC从2012年开始就采取了一系列针对强磁性玩具的强制司法措施,并对包括Zen Magnet、“巴克球”等在内的十几家较大企业提起诉讼。最终,大部分企业按照CPSC要求停止了销售强磁玩具并实施了召回,而不认可相关禁令的企业则相继遭遇起诉。从CPSC采取的措施来看,磁性玩具在美国市场的风险也会继续增大。

  据欧盟RAPEX系统、美国CPSC以及加拿大卫生部数据,2015年到今年上半年,欧美已累计发布30余起针对磁性玩具的不合格通报和产品召回,涉及类似“巴克球”的磁珠积木、磁性拼图、磁性钓鱼玩具、磁性双陆旗套装等各种商品。

  实际上,各国早就开始通过在标准中增加特殊要求等措施对磁性玩具这类敏感商品的安全风险进行防范。早在2007年实施的美国玩具安全标准ASTM F963-2007就对3-8岁使用的玩具中有关危险磁体的安全性和警告标识等作出了规定,并要求“滥用测试”(用于模拟玩具被儿童过度使用的状态)后不允许产生危险磁体部件等。而之后更新的2008版和2011版ASTM F963进一步加严了要求,将管控年龄扩大至14岁以下,不允许3~8岁儿童使用的玩具中含有松散的危险磁体或部件,对危险磁体的定义也更宽。2014年9月,CPSC还批准了强磁力球的联邦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可能造成儿童伤害的强磁性玩具的技术管控。欧盟玩具标准EN71中明确规定,玩具中的磁体强度应小于50高斯(磁性强度单位),或者其尺寸足够大并能通过“小零件”测试。2016年1月正式生效的我国国家标准GB 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也新增了磁体和磁性部件要求,以防止磁性材料或部件被儿童吞入而造成伤害。因此,玩具制造企业应从标准入手,确保产品合规,避免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和贸易纠纷。

  磁性玩具等新奇商品受到市场热捧给企业带来新的商机,但是,在开发新产品抢占市场先机的同时,出口企业务必要提高安全意识,防范贸易风险。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一方面,儿童用品出口企业必须掌握欧盟EN71、美国ASTM F963等最新版玩具标准的内容以及各国对磁性玩具的特殊要求,加强设计和制造过程的把关,对于使用小磁体的玩具,必须按照标准要求保证磁体的尺寸足够大,从源头杜绝小零件等风险,不可为了美观而忽视安全问题,同时还要按要求在包装上加贴适用的年龄段等警示标语;另一方面,由于儿童用品的敏感性,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除了自检把关外,成品也务必要送至有资质的专业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测,确保样品合格再批量生产,防范质量隐患。必要时可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及相关专业机构寻求标准咨询和应对指导。

  近日,经宁波检验检疫局轻工产品检测中心检测,一批三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纸制玩具因含有危险磁铁被判不合格。玩具中小磁铁的磁通量为限值的两倍之多(限值为50kG2mm2),不符合ASTM F963中“4.38磁铁”相关规定。国际上对含有危险磁铁玩具的召回也是屡见不鲜。2016年6月24日,欧盟成员国西班牙通过欧盟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一批产自中国的具有益智拼图功能木制钓鱼玩具发布不合格通报,并责令企业从消费者手中全部召回,原因是该玩具内部包含的小磁铁可能脱落被儿童吞食引发事故。这已是欧盟今年第6次对磁性玩具发布不合格通报。除欧盟外,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近年来也都开始对磁性玩具采取严格的市场监管。强磁性玩具不仅面临召回,涉事企业还频频遭遇主管机构的法律诉讼,出口风险需防范。

  与传统玩具相比,磁性玩具因为造型多变,功能新奇近年来成为市场新宠,但由于其风险较高也成为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敏感商品。随着工艺发展,玩具中磁体的磁力越来越大,尺寸则越做越小,而磁体小型化意味着它被儿童意外吞食的风险剧增,普通小物件被吞食就可能造成窒息,强磁性的小磁体被吞咽,除了窒息外,它们还会在消化道内相互吸引,导致胃肠穿孔、梗阻和破裂等严重后果。

  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的统计,仅2009年-2013年,美国因吞食小磁体导致的手术案例就达2900起,其中包括女童致死事件。而国内报道的同类案例也屡屡发生。如媒体报道,2015年江苏镇江一女童误吞多粒名为“巴克球”的玩具小磁体,最终在X光机协助下手术三个小时才保住生命。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去年曾专门就磁性玩具发布风险警示。但2016年以来,浙江、上海、江苏等地仍频现类似事故。

  鉴于此类玩具对儿童的安全风险巨大,CPSC从2012年开始就采取了一系列针对强磁性玩具的强制司法措施,并对包括Zen Magnet、“巴克球”等在内的十几家较大企业提起诉讼。最终,大部分企业按照CPSC要求停止了销售强磁玩具并实施了召回,而不认可相关禁令的企业则相继遭遇起诉。从CPSC采取的措施来看,磁性玩具在美国市场的风险也会继续增大。

  据欧盟RAPEX系统、美国CPSC以及加拿大卫生部数据,2015年到今年上半年,欧美已累计发布30余起针对磁性玩具的不合格通报和产品召回,涉及类似“巴克球”的磁珠积木、磁性拼图、磁性钓鱼玩具、磁性双陆旗套装等各种商品。

  实际上,各国早就开始通过在标准中增加特殊要求等措施对磁性玩具这类敏感商品的安全风险进行防范。早在2007年实施的美国玩具安全标准ASTM F963-2007就对3-8岁使用的玩具中有关危险磁体的安全性和警告标识等作出了规定,并要求“滥用测试”(用于模拟玩具被儿童过度使用的状态)后不允许产生危险磁体部件等。而之后更新的2008版和2011版ASTM F963进一步加严了要求,将管控年龄扩大至14岁以下,不允许3~8岁儿童使用的玩具中含有松散的危险磁体或部件,对危险磁体的定义也更宽。2014年9月,CPSC还批准了强磁力球的联邦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可能造成儿童伤害的强磁性玩具的技术管控。欧盟玩具标准EN71中明确规定,玩具中的磁体强度应小于50高斯(磁性强度单位),或者其尺寸足够大并能通过“小零件”测试。2016年1月正式生效的我国国家标准GB 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也新增了磁体和磁性部件要求,以防止磁性材料或部件被儿童吞入而造成伤害。因此,玩具制造企业应从标准入手,确保产品合规,避免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和贸易纠纷。

  磁性玩具等新奇商品受到市场热捧给企业带来新的商机,但是,在开发新产品抢占市场先机的同时,出口企业务必要提高安全意识,防范贸易风险。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一方面,儿童用品出口企业必须掌握欧盟EN71、美国ASTM F963等最新版玩具标准的内容以及各国对磁性玩具的特殊要求,加强设计和制造过程的把关,对于使用小磁体的玩具,必须按照标准要求保证磁体的尺寸足够大,从源头杜绝小零件等风险,不可为了美观而忽视安全问题,同时还要按要求在包装上加贴适用的年龄段等警示标语;另一方面,由于儿童用品的敏感性,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除了自检把关外,成品也务必要送至有资质的专业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测,确保样品合格再批量生产,防范质量隐患。必要时可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及相关专业机构寻求标准咨询和应对指导。